贺州在线365网
标题:
刑法删除“嫖宿幼女罪” 嫖宿幼女将视同奸淫幼女重罚
[打印本页]
作者:
别找我麻烦
时间:
2015-8-30 10:23
标题:
刑法删除“嫖宿幼女罪” 嫖宿幼女将视同奸淫幼女重罚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刚刚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嫖宿幼女罪确在刑法(九)表决稿中被删除,修改后的刑法修正案将在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届时嫖宿幼女将视同奸淫幼女从重处罚
。
1997年《刑法》修定时,嫖宿幼女罪从强奸罪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单独的罪名。该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至于其立法本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在当年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中指出,此举是为了严厉打击嫖宿幼女的行为,保护幼女的身心健康和正常发育。
但该罪名实施后受到争议。建议废除嫖宿幼女罪的观点认为,该罪名的设立和适用,无形中将幼女分为卖淫幼女与一般幼女,对受害幼女有污名化的嫌疑,不利于对幼女身心健康的保护,而且也不符合《儿童权利公约》所确立的“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此外,不满14周岁的幼女,由于在身体、心智上不成熟和社会经历的缺乏,根本不具备决定性行为的能力,不能表达自己真实的意愿。
8月24日下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三审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删除了嫖宿幼女罪这一罪名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小胖妞
时间:
2015-8-30 11:10
这种人就应该严惩不贷!!
作者:
晒太阳的猪
时间:
2015-8-31 10:34
坚决支持严惩!!!
欢迎光临 贺州在线365网 (http://www.hzzx365.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