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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9月起,广西人晚上做这些事情将被罚! [打印本页]

作者: 蓝念oO    时间: 2016-8-26 15:10
标题: 9月起,广西人晚上做这些事情将被罚!
本帖最后由 蓝念oO 于 2016-8-26 15:14 编辑

广西的阿姨阿叔们,
9月起,
估计不能再“自由自在”地跳舞了




9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

新条例和旧条例相比更加“接地气”,对市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夜间猜码、广场舞扰民、高音喇叭揽客等情况,管理处罚起来更有依据了。



公共场所 唱歌跳舞要控制音量


新条例实施后,对市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高音喇叭揽客、休息时间跳广场舞、猜码划拳、邻家噪声等问题,都有了管理的途径。其中如禁止高音喇叭揽客和有关跳广场舞的相关规定,是属于我区特有的,使得新条例更“接地气”。



新条例禁止高音喇叭大声叫卖,以后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发现有人用这招招揽顾客的,市民可以直接投诉。

室外娱乐方面,在居民住宅区或者毗邻居民住宅的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动要控制音量。晚上10时到次日早上6时,禁止在上述区域使用乐器或者扬声设备进行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动

此外,午间和夜间时段,不得在毗邻居民住宅区的餐饮等场所,进行猜码划拳、喧哗等。甚至在居民自己家里,开展电器乐器等方面的娱乐,也被要求要控制音量,否则可能面临200-500元的罚款


请楼下餐馆 油烟熏晕楼上住户


一些商住楼存在楼下做餐饮、楼上住人的情况,楼上居民饱受烟熏的投诉不少。新条例实施后,这方面的管理可操作性就强多了。环保部门介绍,根据新条例,以后是否具备专用烟道,将成为审批商住综合楼餐饮店的重要前提。

旧条例中提到的“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住宅楼、以居住为主的综合楼内,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业场所”。


在新条例中被分成两种情况明确提出
▽▽▽

一种是建成区内住宅楼、商住综合楼的居住功能区内,禁止新、改、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业;

一种是商住综合楼的商业功能区内,新、改、扩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项目,都必须设置专用烟道,否则不能批。

不过,根据“老项目适用老办法、新项目适用新办法”的原则,新条例只针对条例实施后的申报项目,要求满足这样的条件;以前已经审批通过的项目,如果不申请改扩建,就不适用新条例的审批要求。

还有一些未经审批的项目,可能在商品房内进行,违法行为较为隐蔽,需要市民主动举报。


信息公开 企业哪里丑要亮出来

近日,城中区一家搅拌站的负责人王先生,到环保部门处理一单罚款,被罚原因是搅拌站的粉尘和噪音问题被附近居民投诉,环保监测结果是粉尘略有超标,罚款15万元。


企业被处罚的信息,接下来还可能被公开。与旧环保条例相比,新条例除了将原来的条款更加细化,还专门增加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这块内容,要求将企业“隐私”亮出来。“哪里丑就把哪里亮出来”,这对企业来说“杀伤力”极大。

企业排污容易被诟病,这些要公开的信息,以前都是不想被市民知道的。新条例要求,重点排污单位要主动向社会如实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除了主动公开的部分,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如果违反环保法、污染严重、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或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环保部门都会定期公布名单。如果某个企业长期在被曝光的名单上,对企业的影响可想而知。


按日计罚 违法企业接到百万罚单

新环保法自去年初实施后,企业违法“按日计罚”开始进入公众视野。



据悉,国家环保部对按日计罚的情况明确了四大类,包括超标排放污染物;偷排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排放禁止排放的污染物;违法倾倒危险废物

而我区在修改环保条例时,将未经批准擅自拆除、闲置防治污染设施,被罚款并责令停止或改正但拒不执行的,也列入按日计罚,存在这方面违法情况的企业可要收敛了。


广场舞虽好,但是毕竟广场是公共场所。广西的广场舞大妈们,心中有他人,做到爱己及人,找到合适的舞台,舞出精彩,舞出自由。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 来去匆匆    时间: 2016-8-26 15:36
这个不是涉及到很多广场大妈的利益??
作者: 蓝念oO    时间: 2016-8-26 17:26
来去匆匆 发表于 2016-8-26 15:36
这个不是涉及到很多广场大妈的利益??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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