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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在市区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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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蓝念oO
时间:
2017-2-23 18:44
标题:
关于在市区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通告
的确,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行驶在马路上的各种行为,不仅影响了他人,对自身的交通安全也带来了隐患。
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该怎么处罚?
近日,贺州交警开展整治非机动车的行动。
为加强对我市电动车、摩托车的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遏制我市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高发态势,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车、摩托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营造辖区良好交通环境,切实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从即日起,在城区组织开展为期5个月的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
(一)重点车辆
1.摩托车:
普通二轮摩托车
二轮轻便摩托车(俗称燃油助力车、老人摩托车)
三轮摩托车
2.非机动车:
二轮电动车
二轮自行车
(二)重点违法
1.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违反规定停放的。
2.摩托车违反规定载人、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拼装、不按规定年检和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的;
摩托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酒后驾驶的;
摩托车曲折竞驶、非法改装、噪音扰民的违法行为。
3.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
(三)重点区域:城区各主要道路的路口路段
二、法律责任
(一)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违反规定停放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驾驶摩托车违法上道路行驶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三)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拒绝缴纳罚款的,依法扣留车辆。
(四)对暴力抗法、寻衅滋事、打骂执勤民警(协勤人员)、煽动群众闹事的违法行为人,依法从严处理,符合行政拘留条件的,一律拘留。
贺州交警依法给出了明确的处罚标准↓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罚款金额:50元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
罚款金额:50元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罚款金额:50元
违法行为: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
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
罚款金额:50元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罚款金额:20元
贺州交警倡议贺州小伙伴们都文明出行!
永远记住: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做道德高尚之人,做遵纪守法公民,
为世界长寿市贺州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来源:广西贺州交警
作者:
来去匆匆
时间:
2017-2-23 22:50
那要十分注意了
作者:
蓝念oO
时间:
2017-2-26 22:26
来去匆匆 发表于 2017-2-23 22:50
那要十分注意了
也没见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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