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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大酒店“烂尾楼”又开工建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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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蓝念oO
时间:
2017-9-9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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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大酒店“烂尾楼”又开工建设了!
近期经过城东新区的朋友们会发现贺州大酒店‘烂尾楼’又开工了,“烂尾工程”施工现场东南西北四面,均挂出了“开工大吉”的巨幅标语。
“贺州大酒店项目”位于贺州市八步区主城内,地处贺州市行政中心区域附近,建设规划为五星级标准的大酒店,建成后将成为贺州市城东新区的地标性建筑。
项目建设之初,业主贺州某投资公司以项目用地90多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融资,并与建设施工方广西某建筑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项目如期开工。
然而,到了2012年11月,贺州大酒店项目却宣告“烂尾”。
那么,“烂尾楼”究竟经历了什么?
2012年11月,贺州某投资公司因自身原因导致资金链断裂,“贺州大酒店项目”宣告“烂尾”。
2014年8月11日,施工方广西某建筑公司将贺州某投资公司起诉到贺州市中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后,终审判决贺州某投资公司支付承建方广西某建筑公司工程款、停工损失费5260.9万元及利息,广西某建筑公司就该工程款项享有法定优先权。
2015年12月11日,广西某建筑公司向贺州市中院申请执行。由于被执行人贺州某投资公司相关行政审批许可或许可手续不完备,该公司已处于停业状态,其法定代表人因其他案件已经被羁押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等原因,案件陷入胶着状态。
在2016年10月底,申请执行人广西某建筑公司自愿代被执行人垫付报建费等相关费用400多万元,将“贺州大酒店”在建工程及土地的合法化手续依法补办齐全。至此,该案执行的最大障碍已经消除。
为了确保执行工作达到公开公平公正的效果,在今年1月4日首封案件的当事人和法院同意将被执行人的财产移送贺州市中院处置后,贺州市中院针对“贺州大酒店”在建工程及土地上设有多项抵押权的实际,派出办案人员主动联系抵押权人,就各方权益保护、变现程序和细节等反复进行沟通、协调,以求共识。
3月6日,就整体拍卖的保留价事宜,贺州市中院组织召开了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参与的执行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并在会后迅速制作执行裁定书送达当事人。
3月29日,随着拍卖公司一声“当”的锤声,整体拍卖以1.65048亿元成交。
5月9日,“贺州大酒店”在新业主的推进下迅速施工。
6月30日,广西某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蒋某办理了领取工程款5260.9万元的法律手续。
让我们期待它的蜕变吧~
(来源:贺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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