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5号下午,昭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接到情报,得知在2012年7月份致他人重伤潜逃外地的楼某辉从外地驾车回来经过昭平县城。得到情报信息后,昭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会同昭平交警大队民警立即组织人员在进昭平县城方向设卡拦截查处嫌犯楼某辉车辆。此时进城车辆流量大,当楼某辉所乘轿车到达设卡点时,便立即对轿车进行检查,车上人员都是与楼某同村同姓,但没有发现嫌疑人在车上,民警判断:嫌疑人肯定是在卡前下车了。为了不惊动嫌疑人,民警做出只是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假象,检查完毕故意放行嫌疑人所乘的车辆,然后来个回马枪,对设卡公路路段进行巡逻。
果然,民警在昭平县江滨公园处发现犯罪嫌疑人楼某辉,随后立即对其进行新一轮抓捕行动。看到警察出现,,惊慌失措的楼某辉撒腿就跑,跑到桂江边未脱衣服纵身跳下河中逃跑。桂江河宽约150米,时值严冬季节,穿着厚重衣服的楼某辉体力消耗很快,游出40米时,出现体力不支的状况。“楼某辉!快回来,你是游不过去的,会丧命的!”“楼某辉,你犯的罪并不大,继续游是死路,回来才是出路呀!”民警不断喊话。与此同时,民警也拨通了120、119电话,防备发生意外。
听到民警的喊话,体力不支的楼某辉开始往回游。游回岸边,落汤鸡般的楼某辉已经精疲力尽,束手就擒。
楼某辉今年26岁,于2012年7月晚,在广西昭平县五将镇一宵夜摊为帮同村好友出气,参与打架致他人重伤,案发后,楼某辉隐藏身份一直潜逃于广东、河南等地。
目前,楼某辉对当时参与故意伤害他人案供认不讳,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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