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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嘿嘿:副局长与人通奸生子咋要局长深刻检查? [打印本页]

作者: 绿色家园    时间: 2015-1-25 21:10
标题: 嘿嘿:副局长与人通奸生子咋要局长深刻检查?
弋阳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齐向阳在任职期间与他人通奸并生育一子、公车私用、值班期间擅自离岗。齐向阳错误性质严重,影响极其恶劣。2014年12月,经弋阳县委、县政府批准给予齐向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弋阳县公安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班子成员疏于管理。弋阳县公安局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经上饶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弋阳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黔同志予以诫勉谈话。弋阳县纪委对弋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林勇同志予以诫勉谈话。同时,责成张黔同志向市纪委、弋阳县委作出深刻检查。责成吴林勇同志向弋阳县委、县纪委作出深刻检查。[2015,1,22“人民网(北京)”《江西弋阳公安局原副局长与人通奸生子被双开》]

家乡有句俗话,叫做“吃隔壁巴掌(‘巴掌’为家乡方言,即‘耳光’之意)”。其意是说,本来有人冲过来是为了打其中一个人耳光的,没想这耳光却打在了先前站在一起的另一个人脸上,所以叫做“吃隔壁巴掌”。但就一般而言,那个吃了“隔壁巴掌”的人,纯属被误打所以有点冤枉,只不过也有不冤枉的。我之所以将文章标题拟为“副局长与人通奸咋要局长深刻检查”,说的就是后一层意思。

在这则报道中,分别被诫勉谈话和责成向上饶市纪委、弋阳县委、县纪委作出深刻检查的两位公安局领导,这“隔壁巴掌”似是应该吃的。那是因为,与人通奸生子的副局长与他们为同一班子的成员,自然可以称之为是“先前站在一起”的人。而现在副局长出了事,作为“班长”的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黔,自然难逃“公安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之责;作为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的吴林勇,当然也难逃“县公安局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之责。因为就他们的职务而言,一个是党委的“一把手”,一个是纪委的“一把手”,不追究他们又该打谁的“板子”?

于我看来,二人的之所以分别被“诫勉谈话”和被“责成”,依据成立。试想,一个副局长竟到了与人通奸生子的程度,岂能没有“响动”?他们岂能不知?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在当时一发现副局长有“异动”,他们就立马负起“两个责任”来,将此事消灭在“萌芽”状态,何来后面的一切?即使他们耳目塞听,不也有一个弋阳县委、县政府所指出的“对班子成员疏于管理”之问题在?如果平日里两个“一把手”时时给班子成员敲响警钟,让大家知道什么该干,什么不该干,干了会有啥后果,这位副局长会走得那么“远”?所以,二人该负领导责任,一点都不冤枉;所以,这个“隔壁巴掌”吃得好!

在今天的网上还有一篇报道,叫做《检察官感概贪官情妇多:他们精力真旺盛》。为此我想到了这么一个问题,那就是即便贪官真的“精力真旺盛”,如果对诸如此类的事管紧了,让“高压线”通了电,他们纵有“色心”何来“色胆”,去哪里“旺盛”?怎么敢“旺盛”?而官场之所以有那么多人“精力真旺盛”,不就是多年来一级或上级组织在那里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装聋作哑”?就这样,某些人不胆子越来越大,甚至让这样的事几成官场的一种“时尚”?

不得不承认,上饶市纪委常委会和弋阳县委、县政府开了一个好头。对涉事副局长的“双开”,真正体现了让“通奸”行为触着了“高压线”;对两个“一把手”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和被“责成”,又充分体现了党委和纪委如果不负起“两个责任”,就得“吃隔壁巴掌”。如果都这样,有人还敢不管?如果各地都这么干,还有多少头儿脑儿敢动女人的念头?如果有的人还敢动,不叫“找死”?
副局长与人通奸生子咋要局长作深刻检查?其意义不正在这里?!



作者: 小丁丁    时间: 2015-1-25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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