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懂啊看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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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说的是这个吧:因为只是谈论事情本身,所以当事人名字在此就不公布了。 桂林旅X某教师利用其教师身份,多次带其学生出入夜店,并运用其权利,允许其不用请假就直接可以不来上它的课,并在平时生活中超出了一个教师对学生正常的关心。此教师已离婚,(它前妻也是旅专老师)就经常拿这事在这位学生面前装可怜,数落它前妻怎么怎么不堪和不检点,说因为它们在学校的宿舍是挨在一起的,它前妻总是和现在的男朋友回来住,它怎么怎么难过,以此博得该学生的同情。 在它的种种威逼利诱下,将学生留宿在它家中并发生不正当关系,当我3月3日就此事与它质询时,它信誓旦旦向我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此类事情,不会再做超出师生范围的事。但是3月12日晚22时,它又开车欲接该生去它家,看见我突然出现后,立刻开车加速离开。(如有必要,路口交通监控可做证明。) 我认为,作为高校教师,行为不检,品德败坏,公然违反教育部以教师〔2014〕10号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高校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上述情形的,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而作为一个男人,没有担当,违背承诺,如此行径是令人不齿的。 另外,该教师此种行径并非初犯,据悉之前就有和其他多位女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行为,只是没有人向上反映而已。这也导致学校很多教师对其口碑极差。在旅专2013年年度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职工名单中,该教师名字赫然在列!!! |
天涯何处无芳草,楼主偏偏单恋一枝花......对或错只等时间来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