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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富川瑶族自治县印发《全县加强政治生态环境建设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对滥发津补贴、公车私用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对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传播小道消息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乱决策、乱审批,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乱作为行为,迟到早退、脱离岗位,上班期间聊天购物、拖沓慵懒、得过且过等纪律散漫行为等14种违纪违规行为的干部职工,进行责任追究。
《实施方案》要求,各活动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责任,亲自抓、具体抓,结合实际细化活动内容,理顺思路措施,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务求活动取得实效。该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实行“一案四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有关领导责任,又倒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组织人事部门将重点查处一批推诿扯皮、虚于应付、不负责任的典型案件,按照中央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对不合格党员按《党章》要求进行处置;政法部门将依法依规严查深究非法上访、缠访、闹访等行为和渎职失职、诬告陷害、侮辱诽谤、散播谣言的人和事,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宣传部门将加大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上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治本预防功能。(来源: 富川县纪委 盘晓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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