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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月中下旬起,民政部出台惠民新政,婚姻登记信息可以通过部门间直接核对,群众办事无需再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据了解,在我市,(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使用主要涉及国土房管局、公安、司法、卫计委、银监会、公积金等6部门。据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介绍,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但并不是不再为群众提供婚姻信息方面的服务,而是换了一种方式。如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依据、需要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可以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不再需要当事人在婚姻登记信息使用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
“对群众来说是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避免多跑、多走繁琐的程序,我们民政部门也认真落实,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赖健友说。
据了解,目前许多地区已经开展了信息共享工作。我区已通过建立数据交换平台、建设数据共享接口、开放查询端口等方式,实现与当地公安、安全、法院、卫生计生部门的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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