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7日上午,由贺州市物价局组织召开了实施贺州市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此次听证会除听证人外,还有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政协会员等15人参加会议,并就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展开了讨论。
听证会参加人、代表们围绕实施制度的必要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展开热烈讨论,普遍认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有利于对水资源的节约是现阶段的好方法。
听证会参加人刘小娟陈述了自己的看法:居民用水阶梯制度是合理的,多用多收钱,少用少收钱,有利于提高群众节约用水观念。
自来水厂员工代表,谢庆陈述了自己看法:自来水公司是个企业,如果水价偏低,企业容易倒闭;水价偏低,用水方不易察觉用水资源要珍惜。
政协委员,赵广宁陈述自己看法:1南方的水资源情况是很严峻的,现成本却是很低,如果长期价格低于成本会容易造成供水质量的恶化;2通过阶梯价格方式来加强居民对要节约水资源的意思加强是个很好的方法。
最后物价局负责人做会议总结,表示将此次听证会的居民用水阶梯制度收费标准方案呈交贺州市人民政府审核。
新阶梯制度收费标准:
目前我市居民生活用水是1.48元/立方米。阶梯价格制度拟分3个用水量值:每户按4人计,月用水量≤28立方米水量为第一阶梯水量值,水价还是1.48元/立方米;月用水量超过28立方米,少于或者等于40立方米水量部分为第二阶梯水量值,水价为2.22元/立方米;月用水量大于40立方米水量部分为第三阶梯水量值,水价为2.96元/立方米。(如果每月未超出第一阶梯便还是1.48元/立方米;若超出第一阶梯,超出部分为第二阶梯2.22元/立方米;以此类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