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籍男子宋某在阳朔4天内接连抢夺6起,最终被见义勇为的市民擒获。阳朔警方办案时发现,宋某竟是一名涉嫌一起强奸案的网上逃犯。10月13日,阳朔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抢夺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今年3月7日23时许,宋某驾驶一辆摩托车来到阳朔镇响水路寻找作案目标。当时夜已深,只身一人正在停放电动车的李某吸引了宋某的注意。宋某赶紧下车,一路小跑地朝李某跟了过去。快要接近时,宋某趁李某不备将其身上的黑色单肩背包抢走,包内有苹果手机一部与现金2900多元等。 “抢包了!抢包了!”李某立即大声呼喊,附近居民黄某立即循声赶到现场,当看到仓皇逃跑的宋某后,黄某立刻追了上去,但宋某很快就没了人影。正好路过此地的两个年轻男女指着水渠告诉黄某,那名男子跳进水里去了。 见自己行迹败露后,宋某拼命在水里往前游。黄某跟其他赶来的热心群众则沿着水渠紧追不舍,打算对其进行包抄。宋某匆忙上岸,随即向附近一个小区逃窜。眼看宋某将要翻过一堵近两米高的围墙,黄某加快了脚步一把将其拽了下来,随后两人扭打在一起。很快,黄某就将宋某按倒在地,在热心群众的帮助下,宋某最终被制伏。民警赶到后遂将宋某抓获。 在派出所里,宋某向民警交代自己曾多次实施抢夺的事实。 3月3日晚,宋某在阳朔县将军路附近趁邓某不备,将其身上的一个单肩包抢走,包内有现金人民币200元和苹果、魅族手机各一部。 3月5日凌晨,宋某驾驶摩托车在阳朔县城四处寻找作案目标,随后在玉溪路一处居民楼内,将黄某身上的一个单肩挎包抢走。 当晚得手后,宋某又在逃窜途中尾随女子骆某,将其身上的一个黑色双肩背包抢走,包内有现金人民币1600元、苹果6手机等。 3月7日凌晨,宋某又在阳朔县大村门附近分别将周某手上的苹果手机、杨某身上的单肩背包抢走。 加上3月7日晚对李某实施的抢夺,宋某一共在4天内接连抢夺了6起。 此外,民警还调查发现,宋某竟是一名在逃犯罪嫌疑人。 原来,2014年12月,宋某曾在广州市花都区对一名女子实施了强奸。案发后,宋某一直在外潜逃,并被广州公安机关列为网上逃犯。
来源:桂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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