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蓝念oO 于 2017-6-3 15:15 编辑
6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刊发题为《总局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以下简称《通知》)的消息,对网络视听节目的创作播出提出进一步要求。《通知》中提到的“不得传播所谓‘完整版’、‘未删减版’、‘未删节版’及‘被删片断’等节目”的规定就引发关注。
广电总局出新规
6月1日,广电总局网站刊发的《通知》称,近年来,一些网络视听节目中存在着价值扭曲、娱乐至上、内容低俗、品质低劣、格调低下、语言失范等问题,亟需加强引导,及时整治。
《通知》强调,各类网络视听节目必须坚守文明健康的审美底线。要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坚决摒弃廉价的笑声、无底线的娱乐和无节操的垃圾,无情鞭挞挑战道德底线、践踏社会良知的行为,自觉抵制过度商业化、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决不能成为市场的奴隶。娱乐报道要崇德尚艺,绝不能以炒作绯闻丑闻隐私劣迹为噱头博取点击率。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绝不能制造低俗噱头,展示丑行恶态,呈现阴暗晦涩,渲染色情暴力。坚决杜绝包装炒作明星子女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
在具体节目内容上,《通知》也提出了一系列细化要求,具体包括:
各类网络视听节目必须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网络视听节目要坚持与广播电视节目同一标准、同一尺度,把好政治关、价值关、审美关,实行统筹管理。未通过审查的电视剧、电影,不得作为网络剧、网络电影上网播出。导向不正确的电视综艺节目,也不得以网络综艺节目的名义在互联网、IPTV、互联网电视上播出。不允许在广播电视播出的节目,同样不允许在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上播出。禁止在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上传播的节目,也不得在广播电视上播出。不得在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等任何平台上以任何形式传播所谓“完整版”、“未删减版”、“未删节版”及“被删片断”等节目(含镜头片断)。
各大网络平台仍未落实
时下,一些视频网站似乎都很热衷于播出什“未删减版”、“完整版”的影视剧,这也成为其吸引会员的利器。只要稍微网搜一下,就有诸如《爱情公寓》、《爱情有奇迹》、《谁都有秘密》、《花千骨》、《白鹿原》甚至《人民的名义》等为数不少的“未删减版”播出信息,部分播出广告甚至配以与剧情内容“吻合”的图片或者视频,但画面往往不堪入目。
截至2日晚间,各大网络平台仍未落实广电总局有关规定。北京青年报记者在各大视频网站首页搜索栏中,输入“未删减版”、“完整版”关键词,还能找到《择天记》、《剑仙云之凡》、《守护丽人》、《宫锁连城》、《萨德克巴莱》、《驴得水》等电影、电视剧的各种版本。
我国电影和电视剧在公开放映前,要经过两轮审核:
其一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部门的审核,特别是一些外国拍的影视剧,由于文化、信仰等不同,可能存在一些不宜的镜头。因此,新拍和引进的影视剧中上映前相关文化、广电部门审核时,会对其中不符合规定的内容提出要求,对这些镜头或片段进行删减、剪辑,然后才颁发许可证,比如印度电影《摔跤吧,爸爸》上映时被删了21分钟。
其二,电视剧在电视台播出前,还要考虑收视率、播出集数等因素再次进行删减。比如,年初播出的《大秦帝国》第三部《崛起》在电视播出时为34集版本,网络版则为40集。
据东方网,在评论员舒爱民看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通知》禁止播出“未删减版”之类的作品,无异于是对这些“文化垃圾”的“深度填埋”。他表示:
只有将那些价值扭曲、娱乐至上、内容低俗、品质低劣、格调低下、语言失范等问题节目踢出平台,网络才会拥有一片纯净、艺术才会拥有一片纯美,整个社会才会充满正能量,文学艺术才会更有希望和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