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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办证!贺州交通部门开始受理“网约车”申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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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4 07:21: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门获悉,从3月13日起,正式开始受理本市城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许可证、运输证、驾驶员证申请业务。

为方便市民办理申请业务,让市民“少跑腿”,市交通运输局将办理“网约车”经营许可证、运输证、驾驶员证三张证件的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优化简化。申报证件和领证均在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一条龙”办理,三证均是免费办理。市交通运输部门在对申请人的有关条件和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实地核查、符合办证条件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完毕,领取相关证件。


据悉,发布《公告》的同时,我市对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考试区域科目考试题库也进行了同步公布。为方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车辆、驾驶员三大参与主体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相关申请业务提供便利。

办理地点

贺州市贺州大道1-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交通运输局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第九条 拟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第十条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均合格的,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核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贺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十五条 拟从事网约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具体条件除符合《暂行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
(二)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市民想详细、准确了解“网约车”业务办理流程,可登录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hzjt.gov.cn/)了解《关于贺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业务事项办理流程的公告》。



(来源:贺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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