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蓝念oO 于 2016-8-18 18:32 编辑
关于启用电子监控抓拍闯红灯等 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进一步减少和预防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支队经上级部门批准,决定于2016年8月25日起启用新的固定电子监控设备,对城区的以下五个路口:
八达西路与光明大道交叉路口(西站路口) 建设西路与光明大道交叉路口(六路路口) 建设中路与新兴北路交叉路口(穗丰路口) 建设中路与平安西路交叉路口(工行路口) 八达西路与姑婆山大道交叉路口(新世纪路口)
使用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对违法通行车辆进行抓拍,对于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录入交通违法系统,并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罚款、记分处理。
请各位机动车驾驶人自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通过交叉路口,文明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特此公告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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