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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贺州,男子伙同他人玩“碰瓷”诈骗四万元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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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2-12 14:57:0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有些“演员”经常用生命
在公路上飙戏



没错
他们就是“碰瓷”党

杨某伙同他人“碰瓷”
骗取货车驾驶人黄某4万元
近日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
判处杨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并处罚金2.7万元

基本案情
2014年1月14日,杨某伙同“养仔”(在逃)窜到323国道贺州市八步区大宁镇往黄洞乡方向10km上坡处等候,当黄某驾驶一辆货车途经该路段时,“养仔”骑自行车故意碰撞货车。杨某与假扮“养仔”叔叔的何某(已判刑)以“养仔”被撞伤为由,与黄某协商赔偿问题。

黄某答应赔钱私了,后杨某假装带“养仔”去医院,并虚构“养仔”胸部肋骨断裂急需住院,要求黄某赔偿4万元。黄某信以为真,马上联系其亲属汇了4万元给杨某等人。杨某等人得款后逃离现场。

八步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杨某积极实施犯罪行为,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杨某的亲属代为退赔了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视为杨某主动退赔,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杨某不服一审判决
向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贺州中院审理后
作出“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对于遇到碰瓷党该怎么办呢?
小贺给大家搜罗了一份
车主应对措施
请收好

▲行车要精力集中,细致观察,不要有交通违法行为,以防授人以柄。
▲遇事故,要冷静。怀疑是碰瓷,独自一人的情况下,安全停车后不要立即下车,锁紧车门,车窗留一条缝用于交流。
▲谢绝“好心人”的调停。“碰瓷”党想带几个群众演员,也就加个鸡腿的事儿。
▲一定要及时报警,让警察出面协助解决。
春节快到了
碰瓷党也要忙着“创收”了
赶紧转发给身边的朋友
擦亮双眼,提高警惕哦~

(图源自贺州电视台)
(来源:广西法制日报、贺州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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