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22时29分,八步中队接到指挥中心调度命令称:位于八步区新宁路油草塘巷113号一处居民楼发生火灾,情况十分紧急,急需救援。接到调度命令后,八步中队迅速出动2辆消防车,12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 八步中队到达现场后,经勘查、询问知情人得知:着火部位为该居民房三楼,现场火势很大,从三楼外面的窗台可以看到屋内的大火正在肆意的燃烧,房间外部有大量浓烟冒出,火势处于猛烈阶段。由于建筑密集,消防车无法进到火灾现场。灭火行动受到一定的限制,现场情况十分紧急,如不及时扑救,后果不堪设想。 现场指挥员果断下达作战命令:2号车开到居民楼的前面,并由3名战斗员组成攻坚组进入内部展开救援。4号车则成立两个灭火小组在居民楼的左右两则各出一支水枪对外围火势进行打压防止火势蔓延。同时剩余的战斗员负责做好现场警戒和供水任务。 很快,强势的火焰被遏制住了,瞬间升起滚滚白烟。明火被扑灭后,内攻人员将房间内埋压在下面的阴燃物一一翻开扑灭。在确保现场火灾无复燃可能后,八步中队消防官兵们才收拾器材撤离现场。 目前,事故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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