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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交通安全日--贺州市开展“好司机· 好交警”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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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6 09:27:1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5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贺州市“好司机 好交警”评选活动工作方案
  为大力传播文明交通正能量,倡导文明出行、礼貌乘车,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贺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好司机、好交警评选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组织
  此次活动由贺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牵头,组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文明办、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国家安全监管局、市保险协会、华安出租车公司、益民出租车公司、鑫海出租车公司、益民公共汽车公司、坚信公交公司等部门共同开展。
  二、活动内容
  (一)在2015年11月25日前,对我市的华安、益民、鑫海等3家出租汽车以及益民、坚信等2家公交车企业的全部驾驶人进行评选,评选出10名“好司机”,向获奖者颁发证书。
  (二)在2015年11月25日前,对全市交警系统基层一线从事事故处理、秩序维护的民警进行评选,评选出10名“好交警”,5名“好辅警”,向获奖者颁发证书;
  (三)在2015年11月25日前,对市区各保险公司查勘理赔工作进行评选,评选出1-2名文明驾驶先进集体,向获奖者颁发证书。
  三、评选条件
  (一)好司机评选条件
  1、比遵章守纪,评诚信承诺。一是有合法经营资格,从事合法经营活动,服从行业管理;二是按照营运服务流程规范经营,服务不分亲疏,不分外地人与本地人,不欺客、不抛客、不宰客;三是如乘客对经营与服务行为有不理解时,耐心解释并勇于承担责任;四是按乘客要求出具乘客发票。
  2、比服务质量,评职业道德。一是使用文明服务用语,不出口伤人,不与乘客争吵;二是做到礼貌待客,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扶老携幼,拾金不昧;三是仪表端庄,整洁大方,保持服装整洁(干净无破损),不穿拖鞋、短裤、背心上岗,男士不留长须、长发、不剃怪异发型,女士不披头散发、不穿紧身超短裙上岗;四是熟知贺州交通版图,在服务中不做有损于贺州形象的事,不说有损于贺州形象的话;五是想乘客所想,急乘客所急,帮乘客所需,不做损人利己的事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勇于智斗,及时报告,及时相救。
  3、比技术状况,评安全生产。一是定期进行二级维护,保证车辆机械性能完好;二是营运中不接打电话,不做有碍于安全事项,保证车辆安全行驶,道路交通致人伤、死亡责任事故为零。
  (二)“好交警(辅警)”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忠诚履职。对党忠诚、信念坚定,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事业,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在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和服务岗位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严格执法,不计较个人得失,得到上级领导和广大民警充分认可。
  (3)素质过硬,勇于创新。交通执勤执法着装整洁、精神饱满、形象良好,严格执行交通管理法规、政策、制度和相关办事流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办事规范、高效。
  (4)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和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秉公办事,以身作则,不徇私情,无违法违纪及群众负面反映。
  (5)便民利民,群众好评。以民意为导向,紧密结合交通管理岗位实际创新便民利民举措,热情服务群众,立足本职积极为群众排忧解困,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四、推荐及评选办法
  (一)“好司机”推荐要求
  1、填写推荐表(附件1);
  2、安全行车先进事迹或参评理由,篇幅不少于300字;
  3、图片资料,反映驾驶人安全行车工作的图片。
  (二)“好交警(辅警)”推荐要求
  1、填写推荐表(附件2);
  2、民警日常严管或为民服务小故事(不少于2个),每篇篇幅不少于500字;
  3、图片资料,反映民警执勤执法工作的图片。
  (三)网络投票
  为广泛展示“好司机” “好交警”的故事,推进评选活动,选手的主要事迹将在贺州新闻网、520网、红豆网、贺州电台刊播,市民可通过网络、手机进行投票。
  五、奖励表彰
  根据各企业推荐的驾驶人及车辆,交警系统推荐的基层民警,经市运管、交警部门审后核,由此次活动领导小组评定,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给予表彰并授予证书。
  六、材料上报
  各单位按照要求将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及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书面材料交至组委会。
  “好司机”材料交至贺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联系人:陈展存,5220098,18677498108。
  “好交警(辅警)”材料交至贺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政工科,联系人:张连德,5220928,18677463298。

  贺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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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6 09:33: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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