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士: 基本药物价格必须 加强管制 药品价格管制政策一直备受诟病,不过地方对药品管制改革试水已经悄然在推进。今年10月22日,江西省率先对药品价格管理实行了改革,放开了省管的全部601个非处方药,企业可以完全自主定价。这被视为药品全面开放的先兆。 12月9日,上海市物价局、卫计委和医保办三方联合发文宣布:“上海的政府定价范围内药品以外的其他各类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药品生产营销企业自主定价,并无需到价格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申报备案,上海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则挂网采购此类药品,并按照不超过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药品加价率执行。” 事实上,药品招标采购制度争议已久,由于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各地几乎无一例外地将价格权重无限放大,作为考量当地医改业绩的指标之一,招标制度一度走向了唯低价是举的道路。 “药价放开,过去的高价药价格可能会更高,尤其是那些专利产品、新药品的品种依然会维持高价。”南宁市某医院物价科物价员介绍,一些成本只有3元钱的药,最后定价到30元,这是为什么? 药品价格管制政策一直备受诟病,一医院的主任医师介绍,“市场上导致一些廉价药的消失或者持续紧缺,如自国产治疗甲亢药物“他吧唑”,在一些医院持续断货甚至停产,很可能是由于政府最高限价后,企业的制造成本远超出政府最高定价,无利可图,于是就不愿意生产了。患者只能服用价格更高的德国产的‘赛治’,也可能就是这个原因。 据了解,目前,我国对药品实行三种定价形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的药品及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由财政购买免费向特定人群发放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目前约有100种,占已批准上市药品数量的0.8%;其他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形式为最高零售限价,2600多种,占22%左右。除上述共2700多种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药品,其他77%的药品此前已实行市场调节,由企业自主定价。 在采访中,相关人士呼吁,对药品价格进行管理,这个制度的本身不应该得到质疑,只要按照科学规范的手段进行管控,在管控的同时,又对这些管理者进行有效监督以及有效规范药品的研发、生产、经营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