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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男子用彩雷王“炸龙”?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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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 22:57: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每年农历正月初十到正月十五元宵节是富川县城“炸龙”的日子

2月28日(正月十三)23时许,富川“炸龙”现场激情狂欢的场面还在继续,在炸龙现场、突然传来几声巨大的响声,比一般的鞭炮声大,执勤民警和舞狮管理人员发现一名男子违规使用威力较大的炮竹进行炸龙,于是大家一起将该男子扭送到城关派出所。

经调查询问,该男子供述:其叫蒋某某(化名),今年43岁,是炸龙爱好者,对富川县城每年正月初十到十五的“调龙舞狮”传统民俗活动早有耳闻。

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三)晚与几个朋友特意来富川县城“炸龙”,因觉得“彩雷王”威力大,炸得比较响,用其炸龙会比较好玩儿,特意从一家商店买来6盒共120个“彩雷王”拉到“调龙舞狮”现场,并一个一个分别点燃扔到龙狮表演队与人群中。

目前,蒋某秀因非法使用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调龙舞狮”传统民俗活动开始前,公安机关都在炸龙现场与各管制点竖立警示牌,告知相关内容。

在此,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在“调龙舞狮”活动期间,严禁使用地雷王、鱼雷、彩雷王等违禁爆竹炸龙,严禁将烟花爆竹扔向人群,违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部门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贺州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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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8-3-4 21:29:11 | 只看该作者
这种杀伤力很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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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8-3-5 09:35:02 | 只看该作者
年年炸龙都有人伤,小伤大伤都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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