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的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 八年一弹指! 全国机动车保有量 也蹭蹭的往上涨! ![]() 机动车驾驶人的 法律意识也越来越强! 通行秩序越来越好了, 文明礼让越来越多了! 满足了? ![]() 正如今年12月2日, 第八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主题一样! 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 ▼▼▼ 关于贺州市区及部分乡镇新增电子设备抓拍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我市道路实际情况,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启用电子设备抓拍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抓拍点位通告 如下: 1.贺州市207国道3574公里300米贺街镇贺州市中学后门 ![]() 2.贺州市八步区贺街镇高速路出口 ![]() 3.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中路水利电力局 ![]() 4.贺州市八步区江北中路 ![]() 5.贺州市八步区江北中路建安街交叉路口 ![]() 6.贺州市八步区向阳路恒兴花园 ![]() 7.贺州市八步区向阳路灵峰商住城 ![]() 8.贺州市八步市区星光路 ![]() 以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将于2019年11月15日正式启用,特此通告。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1月7日 ◆◆◆ 处罚不是目的, 目的是消除安全隐患, 在第八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即将到来之际, 希望小伙伴们能够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哟! (来源:广西贺州交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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