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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警方查明“女中学生被迷奸”系谣言,4名在校生被依法查处

2015-12-29 14:28| 发布者: 好久不见| 查看: 177| 评论: 0

摘要: 近日,一则“贵港大奖(应为大将)宏名中学有女学生被迷奸”的消息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引发网民热议。今日,贵港市公安局透露,贵港警方经过缜密调查,证实这是一起谣言,同时抓获4名在网上发布谣言的中学生并予以依 ...

  近日,一则“贵港大奖(应为大将)宏名中学有女学生被迷奸”的消息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引发网民热议。今日,贵港市公安局透露,贵港警方经过缜密调查,证实这是一起谣言,同时抓获4名在网上发布谣言的中学生并予以依法处理。

  12月18日以来,有人连续在互联网发帖,称“贵港大奖宏明中学有女学生被迷奸,学校封锁消息”。随后,该贴被迅速转发并引起大量网民围观,甚至一些国内知名网站也加入进来,转发该贴或对该事件进行调查采访、组织网民评论,使得舆情不断升温、发酵。

  为了查明事情真相,在市公安局的指导下,港北公安分局迅速组织民警开展调查。经深入调查走访,排除了“宏名中学有女学生被迷奸”的可能性。12月22日,市公安局在官方微博发布辟谣文章,同时加强警力对该事件作进一步调查。至12月25日中午,警方将在网上发布谣言的4名发帖人相继抓获,此4人均是在校高一男生,最大才16岁。经询问,4人均承认了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的事实,其中有2人是自己编发信息的,另2人是转发帖子的。

  鉴于此4人均为在校学生,且年龄均未满18周岁,办案民警依法对4名违法嫌疑人给予行政拘留10日但不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经过教育后予以释放,并要求其家长加强监管,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警方表示,网上发帖应该以事实为依据,网上造谣是一种违法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公安机关将对造谣者严惩不贷;广大网民要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对网上信息要认真甄别,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发现传播谣言的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做一名文明守法的网民。

  据了解,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对网络传播不实信息作了特别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它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它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港北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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