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8日,丈夫于某与妻子黎某来到钟山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钟山法院立案庭依法受理了此案,经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于当天领取了民事调解书。
2010年9月,于某与黎某在网上相识,同年11月,双方在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登记结婚后第三天,黎某说要回娘家看看,便一走了之,连丈夫电话也不接。一年多后,双方对此婚姻都已绝望,于是双方一起来到法院。法官审理后认为:双方网上认识到结婚仅仅两个月,婚前了解太少,结识的时间太短,双方对于终身大事过于草率,婚姻基础差,婚后也没有必要的沟通,双方均无心维系现在的婚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于是主持双方调解离婚。 法官提醒:网络牵姻缘,“闪婚”需慎重。(钟翔 张莉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