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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看到猛料要留心 网警4招教你辨消息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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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8 14:47:0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赵学霸 于 2015-6-28 14:48 编辑

   

     核心提示
  “横县人必须警惕!有5名人贩子跑到横县偷小孩!!……”
  这个消息够吓人吧,幸亏是假的,南宁警方已证实没有此事,当事人已被处罚了。
  在我们各自的微信圈中,你是不是经常看到这样的信息?面对这些信息,你能分辨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吗?谣言有什么特征?发布谣言后果是什么?今天我们就请南宁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的民警聊聊这个话题。

  两个案例

   编造劲爆消息被处罚
  案例一:
  有5名人贩子跑到横县偷小孩
  今年6月7日,南宁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网友在微信朋友圈转载了一篇标题为“【猖狂】横县人必须警惕!有五名人贩子跑到横县偷小孩!”的文章,文章中明确点出事发地是横县某村某幼儿园,还煞有其事地说,“人贩子在幼儿园放学时来偷小孩,被村里的青年发现,抓住3个跑了2个,在他们的车里有糖果、饼干、饮料,还有刀。”
  文章后还附上了十几张照片,这条信息点击量达到6000多次,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经公安机关核实,横县并未发生小孩被盗抢案件,横县警方随即发布了辟谣通报,并对发帖人戴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二:
  武鸣三月三节日有恐怖分子
  今年4月13日,南宁网警在工作中发现,某网友在“腾讯微博”称“现得到准确消息:恐怖分子是冲南宁武鸣的三月三节日过来的”,呼吁前往南宁武鸣的朋友提高警惕。后经公安机关核实,此条信息为虚假信息。公安机关随即找到就读于南宁市某职业学院的发帖人黄某,黄某承认所发帖文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只是自己胡乱编撰的。
  经民警教育训诫后,黄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会立即删除相关信息,并保证今后不再发此类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
  这并非个案。今年以来,南宁公安机关发现的网络谣言案件多起,累计教育训诫11人次,罚款1人,行政拘留2人。

  谣言横行
   微信朋友圈怎么啦
  “网络谣言,一般是指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传播的没有事实根据或者被歪曲的信息。老百姓普遍关心的儿童安全、食品安全、出行安全等涉及自身安全的领域编造传播谣言,容易吸引眼球、达到轰动效应。”6月24日,南宁市公局网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网络论坛及各类即时聊天工具的兴起和应用,是当今信息传递和人际交往的重要方式。而互联网的开放性和隐秘性也使其成为负面情绪宣泄的主要场所。各类网络谣言充斥着网络空间,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干扰社会舆论的正确导向,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该负责人称,网络谣言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谣言以网络为媒介,利用网络社交工具即时性、全球性的特点,使得网络谣言一旦发布,在短短几分钟之内就可以形成浏览、转发、评价数量的几何式增长。方便快捷的发布方式,数量庞大的信息接收群体,都为网络谣言的传播提供了更便利的载体和广阔的传播空间。
  二是传播渠道多,扩散性强。随着各类即时通讯工具的成熟和普及,转发信息越来越方便,几乎没有任何成本的复制和粘贴方式使得一些网民无意中成为谣言的传播者,大范围的传播强化了谣言的欺骗性,同时也进一步加剧了接收者对谣言的迅速扩散。
  三是迷惑性和破坏性强。许多网络谣言夹杂部分真实信息,或者利用与事件无实际联系的其他图片,移花接木来增强谣言的迷惑性和欺骗性。
  广西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所副所长姚华则认为,微信谣言散播与社会上其他谣言散播的方式是差不多的。微信谣言产生的原因很复杂,有一些可能是缺乏科学的常识;这同时反映了老百姓某些微妙的心理,比如大家可能比较缺乏安全感,对于一些坏的消息可能比较容易相信,再者就是出于对自己本身的担心,对一些社会上流传的消息很容易相信。
  典型的例子就是朋友圈里经常会流传一些小朋友被拐卖的消息,这其实也反映了大家很缺乏安全感,担心自己的小孩出事的这种心态。

  谣言特征
   在网民关心的领域做文章
  南宁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微信朋友圈谣言主要特征有四点:
  一是主要涉及网民普遍关心的儿童安全、食品安全、出行安全等领域;
  二是普遍利用“砍人”、“致死”、“偷小孩”等吸引眼球的标题和照片达到引人关注的目的;
  三是经常用“某地检验检疫局公布”、“某权威媒体曝光”、“公安部凌晨发布”等“权威信息渠道”进行包装;
  四是使用移花接木的照片渲染事件细节,以此来引发公众的恐慌情绪。

  教你四招
   分辨微信圈消息真假
  南宁市公局网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提醒,大家可以通过4方面分辨朋友圈信息的真伪。
  一是利用关键词在搜索引擎中进行搜索,如最近在微信朋友圈流传的“二小门口出现偷小孩的人贩子”的网络谣言,只要用“二小+偷小孩”的关键词进行搜索,就会出现各地的辟谣新闻了。此类信息当然也就不用在微信朋友圈里转发求证了。
  二是关注“南宁警方传真”、“南宁网警巡查执法”微博、微信账号。警方会发布最新涉及本地的辟谣信息,网友也可以通过微博私信、或者直接发送信息到微信公众号进行询问和举报。
  三是多向警方或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求证。遇到涉及本地难以分辨真伪的信息时,要注意本地警方或者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有没有发布过类似的信息。真有什么警情、疫情、险情发生的,警察叔叔一定会比网友更紧张的。
  四是警方同时提醒网友,如果真遇到疑似拐卖儿童的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让警方来核实处理,打个电话的时间不比拍照发条微博来得长;报警的时候请尽可能详细描述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详细地点,以便警方能够及时赶到现场核实情况;最后,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配合警方暂时稳住嫌疑人。

    转发谣言会造成哪些影响?

  南宁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网络信息具有传播渠道多、扩散性强的特点,不负责任地转发谣言信息,容易形成“三人成虎”的传播效应,不明真相的网民在接收到信息时,容易产生“我的朋友已经证实了”、“朋友转发就已经证明这条信息是真的”这样的错觉,助长了网络谣言的传播,无形中扩大了谣言的影响范围。
  转发者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南宁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需要核实转发者是否存在明知是谣言的情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但是,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信息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按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也不构成诽谤罪。
  需要注意的是不构成犯罪并不等于不违法,根据转发谣言的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影响后果,同样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其他法律法规,需要承担违法责任,给受害人造成损失的,还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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