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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卖亲生儿子,贺州这位年轻的妈妈为何要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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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7 17:04: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俗话说虎毒尚且不食子,但在贺州钟山县有这样,一位年轻的妈妈,江香英以6万元的价格将未满4个月大的亲生儿子卖给他人。

7月26日上午,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就公开审理了这样一起涉嫌拐卖儿童的案件。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2月
蓝世杰通过QQ聊天得知被告人江香英要出卖自己未满四个月的儿子虞某某,在QQ聊天中江香英提出要蓝世杰给六万元后将孩子“送养”给蓝世杰。

2017年3月6日
蓝世杰与其姐姐兰小书在贺州市人民医院与江香英见面,后蓝世杰、兰小书在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中路邮政银行将5万元交给江香英。同年3月7日,蓝世杰、兰小书将虞某某带回贵州,次日蓝世杰又汇款1万元给江香英。

2017年3月13日
贵州省桐梓县公安局民警在贵州省桐梓县娄山关镇官渡河转角处兰小书家中将被拐卖的虞某某解救出来。

江香英为何要把自己的亲生儿子卖给他人?台妹联系到了八步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樊伟彩,她说,据江香英交代,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江香英的两个儿子包括她自己都是有病缠身,需要花费很多钱治病。
二是,江香英觉得第三胎还是儿子,以后就要承担三个孩子的娶妻费用。
三是,江香英的老公在广东打工,夫妻俩时常出现争吵造成感情不合,一个人带孩子压力很大。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江香英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儿子,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所涉及的另外俩嫌疑人蓝世杰、兰小书将另案处理。

本案今天上午已庭审结束,法院将依法择日宣判。


(来源:贺州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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