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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车窗外扔个烟头,柳州一车主挨罚2000元,还惊动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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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7 18:48: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因为向车窗外丢垃圾杂物,柳州两车主挨罚2000元,最后还惊动了法院,这是怎么一回事?

1、去年4月10日下午,车牌号为桂BCL8××的司乘人员在柳州火车站旁车窗抛物,被视频抓拍取证。经查实,该车车主练某住址为柳江县拉堡镇思贤村。

2、去年4月30日中午,车牌号为桂BRZ8××的车辆在柳州市航鹰大道与航三路交汇处,司乘人员从车内向车外丢弃垃圾。经查实,该车车主蓝某住址为柳江县土博镇西朗村。

根据相关规定,从车内向车外抛撒各种废弃物,可处以200元至1000元罚款。城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后,当事人并未缴纳罚款,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今年2月,城管部门给当事人邮寄了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但对方仍不理睬。近日,柳州市城中区法院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记者从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获悉,行政罚款的本金1000元,加上滞纳金1000元,上述两名当事人各自共需缴纳2000元。

这两起案件当中的不文明行为,所丢弃的垃圾非常“不起眼”,一个是烟头,另一个则是空烟盒。这意味着乱丢一个烟头,将可能付出2000元的代价。

柳州市今年3月加大对“车窗抛物”查处力度,实行300元至1000元不等的阶梯式处罚。

接到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的当事人,15日内前来处理将从轻处罚300元,超过15日则处罚500元,超过一个月前来处理从严处罚1000元。

6个月后当事人仍未配合处理的,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拒不执行者将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乘坐飞机、高铁、银行贷款等方面均受限制。




(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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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8 22:10:2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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