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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男子谎称能“捞人”出看守所 诈骗他人财物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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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0 11:29:3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丈夫涉嫌犯罪被逮捕,妻子心急如焚在外找关系托人想办法“捞人”,不料却陷入一男子精心设下的骗局,被一名自称能用钱疏通关系从看守所“捞人”的被告人黎某骗走23500元。

近日
贺州市八步区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黎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
2016年3月30日,李某的丈夫梁某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抓获。2016年4月9日,被告人黎某与被害人李某联系,谎称能帮梁某办理取保候审,并于次日在贺州市八步区某精品酒店门前与李某见面,骗取李某的信任后,黎某以帮梁某办理取保候审需要钱疏通关系、帮梁某请律师等理由共骗取李某23500元。

2016年12月15日,被告人黎某到贺州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投案。案发后,被告人黎某退出26300元给李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确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黎某犯诈骗罪成立。

被告人黎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黎某积极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图源自八步法院)
(来源:八步法院、贺州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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