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工时:每日工作8小时 每周工作40小时
1995年颁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明确,我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加班与加班费如何定义?
加班,其实就是延长工作时间,具体又可分为:加班、加点。加班,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工作。加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进行工作,包括提前上班或推迟下班。
加班费则是针对加班的这段时间,劳动者应该获得的工资报酬。我国《劳动法》明确了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标准和工资报酬。其中,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① 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②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③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