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运管局获悉,该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各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将规范教练车的标识工作,纳入2015年度驾培机构的质量信誉考核内容。 此次教练车统一标识工作将在9月1日前全部完成。按照要求,全区教练车标识必须规范统一,应包括冠以(地)市名的驾培机构名称、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督电话、驾培机构服务电话、本市编印的教练车证号和教练车编码等主要标识内容,并将标识喷涂在车身显著位置。 另外,各市运管处将对辖区驾培机构的教练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登记,对照驾培机构所属教练车的档案,逐一进行核对,对符合条件的教练车准予登记备案。同时,各地市还要统一制定具体标识样式并公告辖区内各驾培机构,充分征询驾培机构的意见,并积极与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做好本辖区教练车的统一标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