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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育,广西男子狠心卖儿,5次转手卖到9万元!独家案情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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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2 15:07: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去年底,防城港的赵某和一女子未婚生下小天(化名),却无心抚养,便以4.5万元偷偷将孩子卖掉。经层层转手,孩子最后“提价”到9万元,被卖到了广东省梅州市一户人家。

突破重重难关,8月10日上午,民警终于将8个月大的婴儿小天送回其外公外婆身边。

1、母亲怀疑孩子被拐

今年5月17日,凌女士向防城港市公安边防支队板八边防派出所报警:“我的儿子可能被人卖了。”

原来,她和该市防城区峒中镇的赵某是男女朋友关系。去年12月,两人未婚生育,产下一子。然而,小孩嗷嗷待哺,赵某却另觅新欢,凌女士愤而离开,孩子便交给了赵某照顾。

此后,凌女士多次想探望孩子,却被赵某及他的父亲赵某国拒绝。凌女士怀疑,小孩已被卖掉了。

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在5月17、18日,分别将赵某、赵某国抓获。经审讯,两人对拐卖孩子的事实供认不讳。

2、经五次转手,孩子以高价卖出

第一次:孩子被父亲以4.5万元出手

原来,凌女士离开后,赵某便四处打听是否有人想买孩子。4月23日,赵某接到一名陌生女子电话,经讨价还价,以4.5万元的价格成交。

可赵某对这名女子的情况一无所知,也不知小孩去向。

6月7日,通过通话记录,民警很快找到了钱某。经辨认,她就是买走婴儿的女子。

第二次:钱孙二人以5.9万元转卖

钱某供述,她与另一女子孙某英分别出资3万元、1.5万元买下了婴儿。当日,孙某英也被抓获归案。

而钱、孙两人,是从赵某姑姑赵某娜处知道的婴儿消息,事成后还付了2000元好处费,且孙某英的丈夫李某也参与案中。随后,民警先后将赵某娜、李某抓获。

经审讯,两人买下婴儿几天后,便以5.9万元,转给了一绰号叫“红姐”的女子。

第三次:“红姐”以6.3万元卖给“阿敏姐”

“红姐”真名叫周某红,已于5月23日因涉嫌拐卖妇女,被内蒙古警方抓获。

于是,民警又前往内蒙古对其审讯。据“红姐”供述,小孩到手后,她就以6.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名叫“阿敏姐”的女子。

第四次:“阿敏姐”以7.3万元卖给“郑仔”

“阿敏姐”真名叫吴某。7月11日,吴某在北海落网。吴某称,她以7.3万元的价格,将婴儿卖给了一名叫“郑仔”的男子。

第五次:“中间人”吃1.4万元差价

民警查实“郑仔”的身份为郑某刚。7月26日,“郑仔”在合浦县公馆镇落网。

郑某刚称,他只是中间人——帮助一名叫“五哥”的人购买婴儿。他与吴某谈好的价格是7.6万元(其中3000元为郑某给吴某的好处费),却对“五哥”说要9万元,从中赚了1.4万元差价。

交易当天,“五哥”夫妇就带着婴儿到了广州。

就这样,经过五次转手,从开始的4.5万元“涨价”至9万元,小天被卖到了广州。

经核查,“五哥”实为王某利,其妻为冯某梅。8月7日,民警将王、冯二人抓获归案。真实买家终于浮出水面。

王某利供述,其实是他妹妹王某祥的同学陈某想领养婴儿。婴儿在广州交给陈某后,妹妹王某祥还打了10万元费用给他,包括交易赃款、路上花销。

警方很快与王某祥取得了联系,经劝说育,8月10日上午,王某祥、陈某及实际买家褚某(化名)带着婴儿向防城警方自首。

原来,王某祥、陈某及褚某是好友。褚某是广东梅州人,丈夫做生意,家庭富裕,大女儿已读大学,褚某因上年纪无法生育,但一直想抱养一个孩子,于是拿了10万元给王某祥、陈某帮其联系购买。

3、历三个月,婴儿终回亲人怀抱

8月10日上午,民警将8个月大的婴儿小天送回其外公外婆身边。历时约三个月,该案告破。

8月10日上午9时30分,因孩子的母亲凌女士在外地打工未返回,孩子外婆从民警手中接过了孩子,看着怀中完好无损、活泼可爱的小外孙,被民警奔波多地终于找回,孩子外婆心疼得流下了眼泪。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赵某国、钱某、李某、周某红、吴某、郑某刚、孙某英等8人被批准逮捕,王某利、冯某梅等2人被刑事拘留,赵某娜被取保候审;褚某、王某祥、陈某等3人因有自首情节被取保候审,以上人员待案件终结后均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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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8-12 15:20:59 | 只看该作者
孩子的父亲真可恶,不愿抚养还做出这样的事,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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