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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看:跟广西有关的十大网络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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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1 08:57: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社会焦点] 谣言猛于虎!盘点跟广西有关的十大网络谣言
近日,广西崇左龙州县一女子“为iPhone 6打赌裸奔”的多张照片在网上引起围观和热议。结果才过一天变出现了戏剧性的反转,涉事女子患有精神病,裸奔系发病所致。发帖人不过是为了博取网友的眼球才臆想出为IPHONE6裸奔的话题。
下面首发君为大家盘点一下跟广西有关的网络谣言,也希望能够引以为鉴,在网络上发布言论要对其负责,避免糊里糊涂被捉上山,到时候悔之晚矣。


TOP10:6·24恭城三江通缉令谣言
2012年6月25日,在桂林一带,一条让人咋舌的消息在坊间迅速流传,说的是在恭城瑶族自治县,两名刚参加完高考的学生持刀抢劫了一家银行,并杀死一人。这条消息出现在当地“恭城油茶”网络论坛上,并配以一个煞有介事的标题——“6·24恭城三江发生重大杀人抢劫案网上通缉令”。
  单看这篇文章,有着不少“逼真”的描述,如:“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一家银行被两名高三学生持刀抢劫”、“杀害一人并抢走现金3.8万元后逃跑”、“公布犯罪嫌疑人所驾驶车辆号牌”,甚至还附上两名“嫌疑男子”的照片。
  “通缉令”很快在当地网络上疯传,公安机关和银行不断接到问询电话,一时弄得人心惶惶。
  当地公安网监、刑侦等部门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很快确认此信息系造谣,并于6月27日上午锁定谣言来自一个恭城籍路姓女子的个人空间。恭城警方随后将路某抓获。
  路某声称,她是偶然在一个朋友的空间里看到这个“通缉令”的,为了吸引网友眼球,她转帖到自己的空间。之后,她空间里的这个“通缉令”被转载了500多次,谣言就此散播开了。但警方根据路某的交代,调查她那个朋友的空间时,并未发现有“通缉令”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路某因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谎报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恭城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TOP9:广西贺州男子网上传播人贩抓小孩挖内脏卖钱谣言


2014年10月9日晚上18时许,贺州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工作中发现,在贺州市八步区新兴北路,一名叫“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用户利用手机在互联网微博发出了一条信息,称贺州警方无能,在贺州出现了有人将小孩的五脏六腑挖走贩卖。
针对这一情况,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发现贺州昭平籍一90后男子胡某群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时很快摸清了该男子的基本情况。经辖区的社区民警工作,胡某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情况。经查实,胡某因无聊看到外地一些报道,结合最近又听到贺州出现拐卖小孩的谣言,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没有任何依据主观唯心的就对警方不满,于是通过手机腾讯微博发布了贺州有人贩子将小孩子五脏六腑挖走后卖掉的虚假谣言、警情,误导了社会公众的认知,对社会正常稳定的社会秩序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关于散步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以及其他故意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的认定及处罚规定,胡某群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于行政拘留五日。


TOP8:柳州“二次碾压致死学童”谣言


 2012年6月28日,柳州网民“dollcork”(曾某)根据这些传闻,在多家网络论坛上,以“印刷厂门口的车祸”为标题,发出信息。内容为:“27日中午,撞死一小孩,司机是党委书记。他先是刮倒小孩,然后不知为啥倒车,不倒车应该还有救。司机肇事逃逸。”
  这一网帖引发了网络热议,随后在博客、微博、QQ群迅速以几何级数传播,大量网民“围观”跟帖、转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9日,柳州市公安局迅速发布官方调查结果:6月27日上午11时40分左右,王某驾驶“桂B”号牌丰田小轿车,由柳州铁路天元文化传播印务公司(门口挂有“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柳州发行站”牌匾,该发行站在此租用房屋办公)驶出,左转进入鹅岗路时,撞到一名小男孩。事发后,王某将受伤的小男孩抱上肇事车辆送往附近医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小男孩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小男孩今年9岁,念小学三年级。王某是柳州铁路天元文化传媒印务公司一名管理层人员。
  后据警方查明,肇事司机王某血液中未检验出酒精;经对死者尸检,死亡原因为交通事故致死。民警对事故现场调查,未发现肇事车辆反复碾压的情况。
  6月30日下午3时许,公安机关经调查掌握确凿证据后,依法对居住在柳州市红光路68号某小区的男子曾某进行传讯。曾某承认,他将道听途说的不实信息发到网上,并对给公众造成信息误导、带来不良社会影响表示出悔意。
  7月1日凌晨,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对曾某予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TOP7:全州10日内惊现五女尸的网络谣言


2008年在新加坡《联合早报网》发现了这条题为《桂林十日内惊现五女尸 其中四具一丝不挂》,网上注明出处是新加坡的《新明日报》,刊登时间为2008年10月5日。消息的大致内容是“中国广西桂林全州县绍水镇高中附近自上月中起,于十日内相继发现五具少女尸体,其中四具均一丝不挂,死状恐怖。据悉,死者多为绍水附近的初、高中学生,尸体分别在学校附近的河边、果园及水塘发现。绍水高中至今仍有一名女生失踪,事件引致当地女生惶恐不安。绍水镇派出所回复报章查询时否认有此事。”
同时,在国内多家网站社区和论坛内也出现一则标题为《桂林全州10天惊现五具少女裸尸》的网络贴子。一时间,这条消息在网络疯传开来。
其实,该消息2008年10月2日就已经出现在桂林的一家网站上。10月4日,该帖子不但没有消停,反而出现了两次以记者口吻进行的更新。此时,该信息不但在桂林市区引发了众多议论,位于“事发地”的全州县绍水镇更是人人自危,猜疑不断……一些网站又对“记者”的更新进行了转帖。
桂林警方迅速调集了各方面的力量,与全州县公安局成立专门工作组,追查居心叵测的发帖者。24小时后,一条条线索纷纷显示,住在桂林市良丰农场租住房的退休教师蒋和平有重大嫌疑。10月6日晚上10时,民警将他抓获。面对民警出示的证据,蒋承认自己就是发帖者。
据60岁的蒋和平供述,他的女友姓贺,30岁。贺某有一个妹妹在全州县绍水高中读高三。不知道什么原因,贺某的妹妹对学校新来的校长不满。10月1日,贺某的妹妹牵强附会地说,全州县绍水高中附近在国庆前夕出现几具女尸,蒋和平立即产生巨大兴趣。为讨女友欢心,达到轰动效应,蒋和平注册用户名“tiexiguilinren”后,以“桂林全州十天惊现五具少女裸尸”为题,在桂林人论坛进行发布,同时,他还以一个“正义人士”的名义,向桂林的数家媒体报料。


TOP6:“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同乐乡高培村发生7.5级特大地震”的谣言


6月11日,网络上出现“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同乐乡高培村发生7.5级特大地震”的谣言,并附一幅有山体滑坡和房屋倒塌内容的照片,引发网友关注。柳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在工作中发现这则帖子后,调查查实发帖人是同乐乡高培村高培屯19岁的村民龙某。原来,因连续大雨造成高培屯多处山体滑坡,龙某就用手机拍摄了本屯一处滑坡山体照片,自行编写发布地震博文。




TOP5:2008年散播南宁大地震的谣言


2008年5月31日下午5时05分,自治区地震局值班工作人员龙某在浏览和维护该局官方网站——“广西防震减灾网”页面时,发现网站首页的横幅广告“四川汶川强烈地震 悼念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被篡改成了“广西近期将发生9级以上重大地震请市民尽早做好准备”,同时,网站首页左侧“为您服务”栏目中的滚动新闻,全部被篡改为一条固定信息,内容为:“专家预测广西有可能在近期发生9级以上重大地震灾情。” 这显然是有人通过黑客软件入侵网站,以网站管理员的名义发布了这些信息。该谣言一出引起南宁及广西部分市民的不安和恐慌,严重了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当日下午5时35分,龙某向南宁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报案。南宁网警支队领导立即带领民警赶赴自治区地震局,对现场进行勘查取证,并很快调取了黑客攻击网站后留下的部分痕迹。
  5个月后,黑客陈志锋被南宁警方抓获。同年10月19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陈志锋有期徒刑4年。


TOP4:贵港“学生离奇死在学校”的谣言


2008年8月底,贵港市各小学开学,一则传言在贵港城区蔓延开来:一名在贵港市县西小学上一年级的小学生,放假时不知何故被关在教室里,没法出来,两个月后小学开学时,才发现该男生死在了教室里。
从9月2日深夜开始,这则传言开始被人发帖子放到网上,之后此类帖子迅速增多,有的帖子甚至说“千真万确,确实其事”,为谣言的传播推波助澜。关于这则传闻的帖子达到了较高的点击率,有部分网友信以为真。
在广西某网站贵港论坛,一名网友发帖希望能求证这则传言的真实性。立即有一名叫“流年”的网友“介绍情况”:“死去的小学生死状极其恐怖,尸体已经高度腐烂,发出阵阵恶臭。根据法医鉴定,死亡时间大概有2个月。而死亡地点在教室,门是紧闭的,窗也爬不出去。”
另一名网民听说,孩子的父母已报警并去学校寻找,但没找着。3日下午5时,一名叫“大家好16888”的网友以《县西小学出人命了,惨惨惨!》为题,在另一家网络论坛再次传播这则传言。有网友跟帖说“看见用砖封了一间教室”。4日下午1时,在这个论坛上,传言出现新版本,一名叫“蝎子的美”的网民称,县西小学的宿舍死了个女小学生,学校主动赔30多万元,但家长不愿意。
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接到学校报案后,最终锁定了两名网名分别叫做“小精灵”和“蝎子的美”犯罪嫌疑人梁某和张某(女)。2008年9月7日下午,民警依法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张某和梁某进行了传唤,并暂扣了2人上网用的电脑。经审讯,2人对在互联网上发布“小学生离奇死在学校里”的谣言供认不讳,其中张某是在网上发此类帖子的始作俑者,梁某在此案中为“小学生离奇死在学校里”的传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鉴于2人的犯罪事实,警方当天决定对他俩刑事拘留。


TOP3:广西崇左龙州县一女子“为iPhone 6打赌裸奔”的谣言

2014年10月12日,多张注明龙州女子为iPhone 6打赌裸奔的照片在网上引起围观和热议。有当地网友在相关网贴下评论称,涉事女子和闺蜜打赌,“谁敢脱光衣服绕城一圈就送苹果手机6”,并在网贴中附上了疑似该女子的生活照。还有当地网友评论称,女子当晚“酗酒”和“吸K粉嗨大了”。当地公安局民警向媒体通报,确有女子裸奔一事,但否认了女子“为iPhone 6”裸奔以及其“酗酒”、“吸毒”等传言。这名民警称,涉事女子患有精神病,裸奔系发病所致。
龙州县公安局一工作人员介绍,该女子1994年生,是该县某乡人,自去年春节从外打工回家后患上精神病,一直在接受治疗。平日,她一直由父母监管,10月10日,因其父母监管不力,女子出现在县城并有了照片中的一幕。
目前,该女子已由其父母带回看管,继续接受治疗。
警方已经找到发帖者,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发帖者李某,39岁,是龙州镇一家广告公司的员工,他自称发此帖是为了提高公司关注度。


TOP2:广西螺蛳粉店用尸油煮粉的谣言


早在2011年就有网友通过微博发布贺州某粉店使用“火葬场尸油煮粉”的谣言,网贴称“广西政法委最新通告,广西贺州市桂琼螺丝粉连锁店已被查明使用低价购买火葬场尸油煮粉,犯罪分子已被抓获。”并在后文“生动描述”,“他们一边焚烧尸体,一边用尖锐的铁棍把尸体的肚子捅破,让油流出来……尸体的油一经流出,就经过另一条管道,流入了一个大的尸油桶里。一般火葬场里的尸油都是送到工厂当工业油使用。人食用过多,后果就不堪设想,而且有的是病死的尸体带了很多的病菌。”
最终多家部门介入调查,发现此消息纯属子虚乌有。有尸油煮粉的消息,每隔一段时间就出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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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4日晚,有人在百度来宾帖吧、腾讯微博等网络社区上发布了令人感到恶心的消息,称“来宾市××螺丝粉连锁店已被查明使用低价购买火葬场尸油煮粉,犯罪分子已被抓获。”
随着该信息不断地被网民用QQ群、微信等方式转发,在网络上发酵。到了15日下午,很多来宾网民都知晓了该信息,一些网民还特意在来宾本地网络上发帖求证。15日下午5时许,来宾市公安局网监支队以“来宾网警”实名在本地网络上紧急辟谣,称经过调查,来宾市警方未接到此类案件报案,该信息于事实不符,系谣言信息。
自2014春节期间,网络开始有部分网友在微信朋友圈、QQ群等转发一则配图螺蛳粉的帖子。这则流传的网帖声称:“广西梧州市,所有螺蛳粉店已被查明使用低价购买火葬场尸油煮粉。”同时,文中具体描述了用焚烧尸体得到尸油进而加工的过程,还声称“该帖点击量近万,网民的跟帖回复中大多表示对食品安全的担忧和愤怒。”但可疑的是,文章末尾提到的首发网站竟是来宾××网。对此,2014年2月27日,广西梧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官方微博发表声明进行了公开辟谣。


TOP1:“南宁永和大桥垮塌”的谣言


2010年9月1日下午,有关南宁市“永和大桥垮塌”的谣言在网上疯传,一时间让众多网民信以为真。在一些网站微博上,一些网友也不时发布信息,而且很“确凿”地“证实”永和大桥确实垮塌了,并称自己正赶赴现场拍照。
就在网友们对此事议论纷纷的时候,南宁市交警支队一支队反馈消息称:已经派民警和当地派出所、南宁市大桥管理处人员亲自到现场调查。下午5时38分,确认永和大桥无恙后,南宁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迅速在时空网南宁生活论坛上发帖置顶称:永和大桥坍塌的是假新闻。最新消息发到了网上,平息了大家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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