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47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男子骑车摔倒身亡,家属认为路不好,公路局赔了16万

[复制链接]

1185

主题

4097

帖子

1万

积分

贺州荣誉市民

积分
10528
QQ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3-23 14:53: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河南许昌男子贺某在一场意外交通事故中死亡,家人认为该事故道路存在安全隐患,遂将该道路管理部门告上法庭。3月14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决许昌市某区公路管理局承担20%的责任,支付受害人家属16万余元。

2017年1月的一天,贺某骑着二轮电动车行驶至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条道路时,未与其他车辆碰撞而自己摔倒在地,被人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路段存在安全隐患

2017年10月,贺某父母、妻子、儿女作为5名原告向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路的管理部门赔偿5名原告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88万余元。庭审中,原告向法庭出示了事故现场的照片等证据,证明事发路段道路标线缺失、道路边缘不平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路局作为事故发生路段养护单位,未履行合理限度内的管理义务,其对贺某的死亡有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次事故中,死者贺某未尽到谨慎驾驶的义务,道路瑕疵虽客观存在,但也并非突然出现完全不能避免,因此死者自身承担主要责任,该路段公路管路局承担20%,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61596元。



(来源:人民网)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贺州在线365网  

GMT+8, 2024-4-28 12:46 , Processed in 0.111644 second(s), 33 queries .

运营商:贺州八金风讯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2013-2018 贺州在线365网版权所有
桂ICP备14003236号-1
广告客服热线:0774--5123365 技术支持:18178465027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